1.2 认知科学的特点

认知科学之所以引人注目,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跨学科的本质。2013年,认知科学学会提出了认知科学的定义为“理解人类思维的本质”。其显著特征在于多学科的交叉融合。心理学家大卫·鲁梅哈特(David Rumelhart)曾强调,认知科学融合了一系列独特的方法论,同时也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。他提倡我们应该学会欣赏不同学科的方法,并认识到各自的局限性。

哲学家帕特丽夏·丘奇兰德(Patricia Churchland)在马尼托巴大学医学院学习神经科学的经历,让她通过实验、解剖和观察脑损伤患者,提出了一个深刻的见解:“大脑并非神秘的存在,它实际上是一个揭示因果关系的机器。”这一观点挑战了我们对大脑的传统认知。而哲学家丹尼尔·丹尼特(Daniel Dennett)则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观点:“思想是结果,而非原因。”为了深化这一理论,他加入了一个由两位哲学家和四位人工智能研究人员组成的工作组,通过一年的合作,他显著提高了自己的计算机科学素养。人工智能学家特里·威诺格拉德(Terry Winograd)在麻省理工学院学习计算机科学之前,曾在伦敦学习语言学。他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观点:“真正的愚蠢每次都能打败人工智能。”这一论断不仅揭示了人工智能的局限性,也提醒我们在技术发展中不可忽视人类智慧的重要性。

这些例子展示了认知科学如何将心理学、神经科学、哲学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知识和技术相互融合,形成了一个多维度、跨学科的研究领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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